Sunday 27 January 2013

小孩不见了


失踪的小振忠原来只剩下尸首。

他一个人下车,也不过只想找妈妈而已。为什么那些坏人可以对一个六岁的小孩那么残忍。
是谁那么狠心拐走他,杀了他?

为什么被陌生人带走的他,没有喊叫?找不到妈妈,没有哭闹?

小孩不能跟陌生人走的观念到底强不强?

小孩失踪,不是近几年才有的事。大家都在喊治安差,喊了多久?

1996,我八岁那年,小菘升失踪案件轰动全国,妈妈一再警惕我不能跟陌生人走,不能相信陌生人的话。到我长大了,妈都还没放心,一直担心我一个人在外面会很危险。在这个治安败坏的环境,一个人走在街上时我连穿短裙都不敢,手提袋里也不会有钱。也不懂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,须要让我们过多久,是一辈子吗?

我想起五岁那年,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。都是由学生巴士载送。不知道哪一天,突然换了巴士。妈来不及通知我,因为决定得很临时。我就是怎么哭闹都不肯上那辆新的巴士。为什么妈没有通知我?然后巴士司机真的完全没有办法了,就硬把我捉进巴士里。巴士里我的朋友他们都在。但为什么我就很害怕,我不懂。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哭闹。最后,我当然是安全到家了。但,我对陌生人的提防,从小就那么强烈。是父母的灌输还是我的天性,我已经不记得了。

有一点我很疑惑。小振忠失踪过后,媒体大势报道,处处张贴小孩的照片。到底,这样做会帮到小孩吗?歹徒的恐惧是不是会因此而加剧?原本只想勒索或者贩卖小孩,结果变成杀害。然而,不报警还是不行啊。如果宣传的标题写着“请交出小孩,你可以无罪释放”,是不是会好一些?

“如果你看到一个走失的小孩,请记得,要带他回家”。我在报章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。没错,的确这是我们能里范围里做得到的,义不容辞的。但问题是,如果这样就可以轻易的让那个小孩跟我们走的话,那小孩提防陌生人的意识也未免太低了吧?而如果我们可以如此轻易的在街上看见一个走失的小孩,那些坏人,不也和我们一样容易发现走失的小孩吗?是什么让这些坏人可以那么轻易的下手?是治安败坏,是父母疏忽。

失踪小孩的父母,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。当父母很不容易啊!实在很难想象,在这治安败坏的环境下,我的父母,是如何把我和弟俩照顾得健健康康,平平安安的?

安息吧,小振忠。希望他的父母可以尽快放下愧疚,尽快摆脱阴影。

Tuesday 15 January 2013

学生能怎样?


又是一个扼杀言论自由的例子。

什么叫做“正确途径”表达自己的不满?

forum suara mahasiswa为题的论坛,顾名思义就是要提供平台了解学生的心声,不是吗?

这样子的表达,不正确了吗?

但为什么,当这名学生须要被驱赶?被当众辱骂?被夺走麦克风?

姑且不谈我同不同意那位学生的控诉内容。

重点是,看完这个短片,我终于明白,是什么,让学生那么不敢表达自己的心声。

心声,似乎不是可以随便说出来的东西。
我早已接受事实。

事实是,我们无法自由的表达自己的不满。

事实是,我们在必要的时候必须雪藏自己的意见。

接受吧!我们能怎样?学生能怎样?





Monday 14 January 2013

性贿?


一位是法律界有知名度的教授,一位是出身名校的优秀生。

新大教授向女学生索性贿的事,从去年八月开始闹得沸沸扬扬。近日女生成为控方证人,却坚称自己为教授献身不是为了成绩,而是----------。原本应该倾向控方的她,反过来爆出被反贪部游说她制造入罪口供。女生如此敢爱敢说,不奇怪,能和教授发生关系,她的勇气绝对不一般。然而,反贪部却硬说她送出名贵礼物是有贿赂的意思。

如果家境一般,送出名贵礼物,会很可疑。但是女生原本就家境富裕,随手就能送出名贵礼物,就不奇怪了。可能真的就是她所谓的“爱的礼物”。送出名贵的礼物就是有钱人表达爱的方式。有钱嘛!

法庭上,有一个桥段是,女生低头含泪形容自己的初夜。她说,那是爱得很深入的时候做出的事。因为当时她即将离开新国半年。非常不舍得教授。那一段,是真情流露,假不了。相反女生在回答其他问题时,就是一贯法律系学生的姿态,自信满满的对答如流。

除非当时很接近考试,或者接近成绩放榜。但是事情发生在两人离别前,确实是有理由相信那并没有相爱以外的企图。

去年,一看到大标题“新大教授性贿案”,大家就摇头感叹高级知识分子的面罩底下,却是不知廉耻的好色之徒。然而,随着案件的发展,反贪部游说女生制造口供,为了构得成控告,方便他们交代。女生法庭上真情剖白。加上学生们也有在支持教授,还有女生(我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)。当然,这段恋情在道德伦理上是错的。肯定错,因为男的已婚,女的也不是单身。尽管如此,这关反贪部什么事?

其实,贿赂很容易犯,特别是当双方关系很好,同时牵涉到公事上的利益。很多东西变得很“顺便”。如果双方的关系本来就好了,才轮到利益。而不是为了利益,才来经营关系。那就不一样了。真正的贿赂,不是应该先为了利益才来经营关系的吗?

还记得,大二时上过一堂办公室道德操行课,教授说,上司跟下属如果产生感情,其实是不道德的事。除非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。我当时很疑惑,觉得这真是太没有恋爱自由了。上司跟下属发展感情,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不是吗?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渐渐明白,这话是有道理的。

法律界里本来就不乏口才漂亮的,教授更不用说了。依据学生们的形容,他是很有魅力的教授。

有一些想念,永远都不能说出来。有一些关系,永远都不能公开。地下情就是因为充满神秘,才能如此刻骨铭心,让人无法自拔。但是一旦曝光了,又有多少人能承受得起那么大的代价?也许参与的人一开始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。所以如此敢爱敢恨。令得起,放得下。如果当初她能够收起对那个教授的爱慕,一切也许就不会像今天那样。其实,她到底有后悔过吗?她知道爸爸妈妈会心疼吗?这女孩才二十三岁啊!

我如此庆幸,在爱情里,我是追求平凡的



Wednesday 2 January 2013

故事有多长


已经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倒数,却是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看烟花。

在这之前,我从来没有想过烟花可以这么容易就看到。好美,好美。

没有热闹的喧哗,没有疯狂的呐喊,我这里,很安静,很安静。

2012过去了,2013又会是怎么样的一年?

我这么爱的这个地方,我究竟可以呆多久?

还能够有多少的机会站在这里,静静的跨年?

我只是路过这里,还是我本来就应该在这里?

我在红砖城里的故事,到底会有多长?

 不知道

也许今年,我就会有答案了。

“在放手之前,想抓多紧就抓多紧”

在我还没有彻底的伤之前,能够爱得多彻底,就多彻底吧!

Tuesday 1 January 2013

新的欣房


不停的在为这个地方改名。

想想,《阅读欣房》这个名字还是太俗气了。

无论如何,那已经是去年的名字。今年,新的一年,新的欣房,欣的新房,欣的心房,就名叫《小小欣房》吧!

简简单单的名字。

女人真是善变,希望我不要再换名了,

如果我再换的话,请你骂骂我一下

祝大家新年快乐。